南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主任挪用公款被判刑


2005.09.30

中國官方新華社報道﹐佛山市南海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集體受賄204萬一案南海區法院週五宣判﹐中心原主任李運南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單位受賄等罪名﹐被判處有?徒刑八年。

有關當局調查發現﹐南海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近年來資金大量外流﹐以3000萬用作炒股﹐一億多元借給企業使用﹐然後索取好處費。另外﹐李運南於2000年至2001年?間多次以合作經營投資的名義﹐違規將單位的資金1700多萬借給外間的公司﹐但大部分資金都沒無法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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