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挪用公款被判刑


2005.09.30

中国官方新华社报道﹐佛山市南海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集体受贿204万一案南海区法院周五宣判﹐中心原主任李运南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单位受贿等罪名﹐被判处有?徒刑八年。

有关当局调查发现﹐南海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年来资金大量外流﹐以3000万用作炒股﹐一亿多元借给企业使用﹐然后索取好处费。另外﹐李运南于2000年至2001年?间多次以合作经营投资的名义﹐违规将单位的资金1700多万借给外间的公司﹐但大部分资金都没无法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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