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原公安局长韩健被判无期徒刑
2006.02.17
据新华社报导﹐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原公安局长韩健因受贿、行贿、滥用职权﹐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行﹐星期四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权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财产。
报导指﹐韩健从1997年至2004年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一些人和单位谋取调转安置工作、任用提拔、违规发放牌照、放行走私车辆等利益﹐从中收取贿赂10次﹐共计人民币89.8万元﹐美金1万元。
另外﹐韩健还通过贿赂黑龙江省原省委副书记韩桂芝﹐将自己由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升做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
另外﹐韩健和其家人还有2150万元收入﹐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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