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原公安局长韩健被判无期徒刑


2006.02.17

据新华社报导﹐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原公安局长韩健因受贿、行贿、滥用职权﹐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行﹐星期四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权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财产。

报导指﹐韩健从1997年至2004年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一些人和单位谋取调转安置工作、任用提拔、违规发放牌照、放行走私车辆等利益﹐从中收取贿赂10次﹐共计人民币89.8万元﹐美金1万元。

另外﹐韩健还通过贿赂黑龙江省原省委副书记韩桂芝﹐将自己由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升做牡丹江市公安局局长。

另外﹐韩健和其家人还有2150万元收入﹐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