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前副省長李達昌因濫用職權罪被判刑
2006.04.04
四川省前副省長李達昌因濫用職權罪,周二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七年。法院指李達昌擔任副省長期間,負責管理烏干達歐文電站工程的索償工作,但因為女兒及學生的影響,向上級隱瞞實情,要其他省領導同意挪用資金近四百三十萬美元,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
2006 Radio Free Asia
四川省前副省長李達昌因濫用職權罪,周二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七年。法院指李達昌擔任副省長期間,負責管理烏干達歐文電站工程的索償工作,但因為女兒及學生的影響,向上級隱瞞實情,要其他省領導同意挪用資金近四百三十萬美元,造成嚴重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