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前副省长李达昌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刑
2006.04.04
四川省前副省长李达昌因滥用职权罪,周二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七年。法院指李达昌担任副省长期间,负责管理乌干达欧文电站工程的索偿工作,但因为女儿及学生的影响,向上级隐瞒实情,要其他省领导同意挪用资金近四百三十万美元,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
2006 Radio Free Asia
四川省前副省长李达昌因滥用职权罪,周二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七年。法院指李达昌担任副省长期间,负责管理乌干达欧文电站工程的索偿工作,但因为女儿及学生的影响,向上级隐瞒实情,要其他省领导同意挪用资金近四百三十万美元,造成严重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