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前副省长李达昌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刑


2006.04.04

四川省前副省长李达昌因滥用职权罪,周二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七年。法院指李达昌担任副省长期间,负责管理乌干达欧文电站工程的索偿工作,但因为女儿及学生的影响,向上级隐瞒实情,要其他省领导同意挪用资金近四百三十万美元,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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