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原外經貿廳副廳長李友燦被執行死刑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河北省原外經貿廳副廳長李友燦的上訴,維持前年一審的判決,李友燦因受賄四千七百多萬元要判死刑,宣判後隨即執行處決。控罪指李友燦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北京一間汽車貿易公司的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