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杭州市委常委、余杭市委書記徐松林被判刑


2006.05.29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原杭州市委常委、統戰部長徐松林受賄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徐松林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徐松林利用擔任中共杭州市委常委、余杭市委書記等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五項賄賂罪﹐當中包含在1998年到2004年期間非法收受杭州多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送的賄款和禮物﹐為他們在房地產開發等事項中謀取利益。

在庭審中﹐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作了全額認定﹐並當庭以受賄罪判處徐松林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