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管奧運會建設的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被雙規
2006.06.12
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因為生活腐化墮落被免去職務。新華社引述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周日的會議審議認為﹐劉志華的錯誤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決定免去其副市長職務。同時﹐鑒于劉志華的行為已經違反黨紀、政紀﹐中央紀委、監察部決定對其立案審查。
官方的報道沒有具體說明劉志華是否触犯法律。
而香港《文彙報》指據知情人士透露﹐劉志華被撤職﹐是因為群眾舉報其有“權色交易”。文彙報還引述了解大陸政情的觀察人士分析說﹐官方此次有關劉志華被免職的口徑很值得留意。按過去一般慣例﹐官員出事後發佈的官方消息﹐涉及的緣由主要點明經濟問題﹐而生活腐化墮落僅是順帶點出。但這次劉志華免去職務的原因直接點明是“生活腐化墮落”。
劉志華被免職後﹐北京奧委會迅速表態﹐指劉志華並沒有在北京奧委會任職。北京奧委會組委發言人周一表示﹐劉志華被免職完全因為個人原因﹐正在接受相關部門的調查。他被撤職不會影響北京主辦2008奧運會的準備工作。
出生于1949年的劉志華是遼寧省盤錦人﹐大學畢業的高級經濟師。曾任北京市勞動局的處長、司長、局長以及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市國家機關工委書記。任北京市副市長後﹐負責城市管理、政法、民政、及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同時主管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場地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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