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级法院副院长裴洪泉及四名法官被逮捕


2006.11.10

新华社周五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副院长裴洪泉及四名法官因涉嫌收受贿赂被逮捕。

报道引述深圳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表示,今年五月上旬,深圳市检察院接到有关举报,后经调查发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前副院长裴洪泉、副处级审判员廖昭辉、四庭庭长蔡晓玲、七庭庭长张庭华执行局执行二处处长李慧利收受贿赂。侦查人员在张庭华的办公室搜出大批现金人民币及港币。案件侦查已接近尾声当局即将提出起诉。

另外,中国卫生部周五公布调查发现,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部门内查处商业贿赂案有790宗,涉案金额超过5700万元,被刑事处理的有230人,党纪政纪等处理有266人。

目前查结的约400宗案件中显示,贿赂主要发生在药品采购、设备采购及卫生材料采购方面占案件总数近九成,案件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公务员、医疗机构的领导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等。卫生部特别指出一些案件,包括福建省南平市卫生局李姓局长及其太太于1993年至2004年期间收受贿赂的款物共计人民币一百多万,李姓局长被法院判处入狱12年零六个月,其太太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另外还有江苏省连云港海州市卫生局局长、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院长等受收贿赂。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