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多名地方官員因貪污受賄被判刑,包括南昌社保局副局長和重慶物價局副局長等;另外,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被雙規,已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中央紀委監察部周二公佈﹐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份﹐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新華社報道說﹐劉志華在擔任北京市政府秘書長、副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數百萬元。此外﹐劉志華生活腐化墮落﹐包養情婦並濫用職權為其情婦承攬工程謀取巨額非法利益。
而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近日以受賄罪、貪污罪等數罪並罰﹐一審判處南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原副局長王明文有期徒刑6年。新華社的報道稱﹐王明文從2003年5月到今年春節前﹐先後分9次收受其分管的下屬3個企業和單位負責人﹐為感謝王對其工作的支持或在貸款、承接裝修工程方面的幫助﹐而送的人民幣17萬元﹐美金600元。另外﹐在2004年10月﹐王明文又與南昌市勞動局一名幹部和勞動局下屬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的支部書記等人商議﹐利用服務中心裝修所剩下的3萬多元和申請宣傳費等公款﹐為每人購置一臺等離子彩色電視機。鑒于王明文在接到紀檢機關的電話後﹐便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且退繳了全部贓款﹐并認罪,因此依法對其減輕處罰。
重慶市物價局副局長伍策祿﹐因涉嫌受賄﹐周一被刑事拘留。《重慶日報》的報道說﹐1996年初﹐在伍策祿擔任涪陵地區財政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一家建築公司承包商提供幫助﹐使其承包涪陵市體育館工程﹐並收受該承包商賄賂人民幣7萬元和3000歐元。目前﹐伍策祿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
另外﹐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所原疫苗組組長蔡漢港﹐因與其上司羅耀星共同受賄1162萬元﹐但因有自首、立功、並將其中232萬元用于單位“公務活動”等情節﹐近日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從輕判處有期徒刑11年。而其上司﹐原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所所長羅耀星﹐已在今年9月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羅耀星在2003年非典期間﹐曾獲得抗擊非典三等功的獎勵。
此外﹐遼寧省沈陽東宇房產開放公司﹐因在對市郊一塊土地進行開時﹐未能與部份村民達成協議﹐但卻僱人暴力強遷。過程中造成一村民被毆打致死﹐村民財產受損。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以犯故意毀壞財物罪﹐一審分別判處開發公司的3名高層管理人員有期徒刑4年。受僱的直接兇手被判死緩。
而原內蒙古烏拉特旗前林業局局長院保衛﹐因234萬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貪污罪、受賄罪等﹐被法院一審判處20年徒刑﹐並沒收財產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