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政厅厅长匡炳文父子受贿案上诉被驳回


2007.01.16

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父子受贿上诉案被驳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维持一审法院判处匡炳文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判处其子匡中平有期徒刑5年。

据新华网报道﹐匡炳文现年70岁,曾先后任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安徽省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安徽省政协常委等职。其子匡中平案发前是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工作人员。

案情透露,1993年至1997年期间,匡炳文利用其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夥同其子匡中平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中匡炳文单独收受人民币近一百万元和五万美元,另外,夥同匡中平收受人民币32万元。

安徽省高院审理后认为,匡炳文、匡中平共同受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匡炳文关于原判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维持一审法院判处。

另外﹐山西省检察院通报,2006年,全省共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445件﹐涉案515人。立案案件数和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8.5%和1%。其中重特大案件占到了立案总数的三成多。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立案侦查煤矿安全事故背后渎职犯罪案件共112件﹐涉案135人,立案案件数和人数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两成五及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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