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郴州市委副書記曾錦春貪污受賄八千萬


2007.04.16

湖南省當局日前公布前郴州市委副書記兼市紀委書記曾錦春涉嫌貪污的罪狀。公布指曾錦春掌控郴州紀檢權力十一年期間,插手黨政部門和商界,以提供保護為由向企業勒索、受賄,涉及金額高達八千萬元人民幣。他還以“雙規”為手段威迫商界就範。

曾錦春的貪污罪行被揭發後,郴州民眾放爆竹煙花晝夜狂歡。曾錦春一九九五年起擔任郴州紀委書記,在當地稍微有規模的企業,都要花四十萬元加入所謂“私營企業合法權益重點保護單位”保護網,對於不願依從的商人,曾錦春就立即以“雙規”為名逼其就範。

在2001年至2002年期間,曾錦春在臨武縣、宜章縣和桂陽縣就借“雙規”為名,非法拘禁官員和群眾三十多人。

另外﹐江西省泰和縣中醫原院長曾紅鋼因受賄及貪污二百多萬元﹐近日被法院判有期徒刑15年﹐並沒收財產20萬元。案情透露﹐曾紅鋼2003年任院長以來﹐因為醫院住院大樓土建工程﹐曾紅鋼先後多次接受或苛索中標建築公司共約十多萬﹐另又收受醫院員工多次的賄賂﹐承諾關照該些員工。期間亦侵吞醫院大樓的空調及熱水器的工程公款四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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