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郴州市委副书记曾锦春贪污受贿八千万


200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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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当局日前公布前郴州市委副书记兼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涉嫌贪污的罪状。公布指曾锦春掌控郴州纪检权力十一年期间,插手党政部门和商界,以提供保护为由向企业勒索、受贿,涉及金额高达八千万元人民币。他还以“双规”为手段威迫商界就范。

曾锦春的贪污罪行被揭发后,郴州民众放爆竹烟花昼夜狂欢。曾锦春一九九五年起担任郴州纪委书记,在当地稍微有规模的企业,都要花四十万元加入所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保护网,对于不愿依从的商人,曾锦春就立即以“双规”为名逼其就范。

在2001年至2002年期间,曾锦春在临武县、宜章县和桂阳县就借“双规”为名,非法拘禁官员和群众三十多人。

另外﹐江西省泰和县中医原院长曾红钢因受贿及贪污二百多万元﹐近日被法院判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财产20万元。案情透露﹐曾红钢2003年任院长以来﹐因为医院住院大楼土建工程﹐曾红钢先后多次接受或苛索中标建筑公司共约十多万﹐另又收受医院员工多次的贿赂﹐承诺关照该些员工。期间亦侵吞医院大楼的空调及热水器的工程公款四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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