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廳原廳長趙詹奇的情婦因涉嫌受賄罪,周三被浙江省湖州市檢察院起訴。而較早前,趙詹奇因受賄罪已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案情透露,現年53歲的汪沛英,浙江杭州人,70年代初與趙詹奇相識,90年代初二人發展成為情人關係。據湖州市檢察院的起訴書指控,1998年,時任浙江省計劃與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的趙詹奇,被任命為浙江航空投資公司總經理,同年又兼任杭州蕭山機場工程,建設指揮部黨委副書記、常務副總指揮。
1998年初,蕭山機場候機樓(航站樓)開始招標,某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徐某找到汪沛英,希望汪沛英能牽線搭橋,請趙詹奇在招投標過程中予以關照,並承諾事成後支付汪沛英合同總金額1%的提成。汪沛英將此事告訴趙詹奇,趙詹奇答應幫忙。8月,徐某所在的公司如願中標。
為感謝汪沛英的幫助,1998年11月底和1999年2月,徐某分兩次送給汪沛英人民幣55萬元。 檢察院指控,汪沛英雖然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但她與國家工作人員通謀,由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