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廣東開平支行前行長余振東被判刑12年


2006.04.03

由美國引渡返大陸的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前行長余振東,涉貪污及揶用公款,被判囚12年,沒收100萬財產。

余振東是中國簽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及《中美關於刑事司法協助協定》後,首個被押解回國的“外逃貪官”。其涉嫌貪污、挪用公款一案,去年8月在江門市中級法院首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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