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两名贪官被判刑


2006.01.27
Share on WhatsApp
Share on WhatsApp

原福建泉州市人大代表唐永建﹐周三在泉州法院被裁定诈骗及行贿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控罪指54岁的唐永建从1994至2000年向多家金融机构的诈骗贷款超过一亿元人民币﹐及50次行贿国家工作人员。另外,原泉州市政协委员兼市政府副秘书长黄亚泉亦在泉州法院被裁定收受贿款14万元的罪名成立﹐判处入狱十年。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