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福建泉州市人大代表唐永建﹐周三在泉州法院被裁定詐騙及行賄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控罪指54歲的唐永建從1994至2000年向多家金融機構的詐騙貸款超過一億元人民幣﹐及50次行賄國家工作人員。另外,原泉州市政協委員兼市政府副秘書長黃亞泉亦在泉州法院被裁定收受賄款14萬元的罪名成立﹐判處入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