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疾病防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受贿案开审


2006.08.02

原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罗耀星,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多次收受疫苗经销商给予的贿赂。罗耀星案件周三在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审。

案情透露,39岁的罗耀星于2001年至2006年4月间,负责免疫规划工作,包括免疫针的检测和管理、疫苗的供应、预防接种等工作,期间伙同蔡汉港向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等公司共收受贿赂42次,共计款项1162万元,其中罗耀星分得707万元,而罗耀星还单独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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