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消息﹐廣東省清遠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馮家政、政協原副主席鄭建良涉嫌濫用職權、貪污案﹐造成國家財產損失共計近一億元人民幣。兩人近日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至七年。
今年61歲的被告人馮家政曾歷任清遠市糧食局局長、財政局局長、清遠市副市長,被捕前是清遠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清遠市金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年近63歲的鄭建良任清遠金穗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清遠市政協副主席等職位。
案情透露,1995年5月,馮家政與鄭建良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在未經集體討論決定、也未按規定對境外投資專案進行可行性研究的情況下,盲目投資澳門“新麗華”房地產專案,導致損失3350萬元港幣。1995年7月,違規購買香港金根發展有限公司股權,導致損失2200萬元港幣。此外,兩人還曾在未調查了解借款人抵押物及債權、債務情況下,先後兩次擅自決定借出款項,導致損失1200萬元港幣。
除共同犯罪外,兩人還分別因個人的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犯罪行為,給國家造成損失。其中,1997年9月,馮家政在任清遠市財政局局長期間,違規借款給南安工貿發展有限公司,導致被騙人民幣300萬元。同年,鄭建良將計劃用於購買進口小麥的銀行貸款人民幣4500萬元非法匯出境外,導致損失港幣2400萬元。 此外,兩人還在1994年至2000年間,採取自批自發方式,以領取境外補貼、節日費的名義,在自己擔任董事的香港新北江糧油有限公司及香港新偉業公司虛報冒領公款共計港幣104萬餘元,其中馮家政虛報冒領港幣47萬餘元,鄭建良虛報冒領港幣56萬餘元。
法院決定數罪並罰馮家政,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而鄭建良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兩被告人被判刑後未上訴,判決已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