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新規定要求幹部向組織報告婚姻變化
2005.05.20
據中國官方新華社報道﹐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新的“2005年廉政工作意見”中﹐首次明確規定﹐幹部婚姻變化要向組織報告。
?規定除了嚴禁黨員幹部和機關公職人員違反規定收受現金,股票和禮物等事?外﹐還要求幹部個人婚姻出現變化時﹐要及時向組織報告﹐不能以為這是“私事” 和“隱私”為由而隱暪不報。
南京市的法規表明﹐在確信婚外情事件對有關官員幹部的家庭構成負面影響時﹐市政府有權代表受害家庭進行干預。
據報導﹐由於關注到中共黨內各級官員的道德衰落﹐以及擔心非法的婚外情("包二奶")和貪污腐敗互為因果﹐南京市當局因此提出了這一法規。
新華社的報道指﹐因為貪污而被判刑的官員中﹐95%都有情婦。中國當局最近在南方的繁華城市深圳、廣州和珠海調查了102宗貪污案﹐所有涉案官員都有情婦。
據英國廣播公司新聞網報導﹐中共中央黨校的一名教授說﹐要求官員們交代婚姻狀況﹐將有助於把他們置於公眾監管之下。不過不是每一個人都認同南京市的道德計劃﹐中國社會科學院一名法律專家說﹐這項措施違反了市民的隱私權和婚姻法。他補充說﹐根據婚姻法,任何人都有結婚和離婚的自由。
此外﹐南京市的這部法規還規定了幹部自費出國,子女出國上學﹐直係親屬經營經濟實體等重大事?方面﹐都要及時用書面形式向組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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