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法院借故阻挠诉讼代理人上庭
2007.04.16
湖北省一名大学教师在担任一宗诉讼案的代理人时,与一名到庭旁听的民工,被当局以“严重妨害法庭秩序行为”罪无理拘留。大学教师被拘留的原因祗是去洗手间前没有向法庭申请,他指当局设下圈套阻止诉讼案顺利进行。
在湖北省荆州市任职大学教师的陈雄炎,在本月六日担任当地一家酒家员工的诉讼案代理人时,因没有向法庭申请到厕所,结果被数十名警察抓拿。以“严重妨害法庭秩序行为”罪,被关进荆州区第一看守所达八日之久,在上周六提前被释放。
陈雄炎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当时约二、三十名的警察把他围了起来,然后用掐、用绑等方法不让他说话。他代理的诉讼案还未结束,就把他拘留起来。本来需要15日的行政拘留,因家人与工作单位多次向相关门争取,结果签署了“不得进行行政复议保证书”,即保证日后不得向法院追究被拘留的事后,被提前从看守所释放。
陈雄炎说﹕估计他们总共有二、三十个警察,不让我说话,把我的脖子掐著,把我的手用手铐绑起,手铐甚至陷入的的肉里去。然后把我带到警车里把我拘留了。提前把我放出来是因为我家人动用一些关系,才把我放出来。
陈雄炎说,怀疑法院是故意阻挠他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工作。原本在早上九时开始审理案件,但法院给他的通知书却是九时三十分。另外,当日开庭前,法院突然要求去旁听的人都必须拿出身份证明文件,否则不能入庭。陈雄炎相信这些做法,都是为阻挠诉讼案的顺利进行。他说﹕我现在怀疑他们是故意的,从他们整个的行为来看,在去年12月18日偷偷摸摸地开庭,都是剥夺他的辩护,这次抓我也是同样的目的。开始不充许的作辩护、不充许我探监,反正是千方百计去阻挠。
在陈雄炎被拘留当日,其中一名旁听的民工李新建,对警察抓拿陈雄炎的手法看不过眼,上前阻止,结果亦以“妨害法庭秩序罪”一并被拘留。李新建的妻子表示,丈夫是见义勇为,不明白警察为什么把他带走,而且到庭旁听都是公民的权利,法院无权阻止。李新建的妻子补充,由于陈雄炎的关系,丈夫才能一同被提前释放。她说﹕阻止把这个代理人搞走,因为这场还没有审完。就是不公平不让别人旁听,这是公开审定来的,每个人都可以旁听的,为什么样做呢?
本台致电荆州区法院时,接线的员工以不清楚为由,拒绝回答记者的提问﹕“不知道,我们这里是办公室,不知道这案件,办公室不管案件。”
而荆州区第一看守所则承认,陈雄炎及李新建的确曾被关进在看守内﹕第一个李新建,还有一个陈雄炎,已经放了他们。那个单位要我们收押,我们就收押,如果要提前释放就有一个提前释放通知书。
在周日收到陈雄炎投诉的,维权网站“民生观察”主创人刘飞跃认为,维权人士在争取公平时,往往会触犯当局的利益,因而受到某程度上阻止的现象十分普遍。要改变这个现象,加快实现社会民主是必要的,但看来仍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李宝雯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