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


2006.09.12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蕭揚週二表示﹐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制度正式建立﹐重大事項統一由新聞發言人發佈以及接受記者採訪。法院其他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接受新聞媒體採訪﹐將會由新聞宣傳部門統一管理。

蕭揚強調法官應當慎言﹐未經批准包括法官在內的其他工作人員均不應接受記者採訪﹐或者在新聞媒體上對重大敏感問題發表評論。而媒體對案件的報導﹐不得超越司法程式預測審判結果、發表評論或結論。他還表示﹐媒體不得報導可能產生消極或負面影響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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