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2006.09.12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萧扬周二表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正式建立﹐重大事项统一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以及接受记者采访。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将会由新闻宣传部门统一管理。
萧扬强调法官应当慎言﹐未经批准包括法官在内的其他工作人员均不应接受记者采访﹐或者在新闻媒体上对重大敏感问题发表评论。而媒体对案件的报导﹐不得超越司法程式预测审判结果、发表评论或结论。他还表示﹐媒体不得报导可能产生消极或负面影响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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