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宣判拐賣兒童集團的四十一名罪犯


200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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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拐賣兒童集團的41名罪犯被福建省莆田市法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至死緩不等。這個集團1995至2004年9月間,涉及多宗跨省、跨國的特大拐賣兒童案﹐共拐賣兒童53名,拐賣婦女2名。公安指這個販賣人口集團成員多為農村婦女,他們串同親戚、朋友和農村的接生婆及媒婆犯案﹐有的與醫院工友合謀,收買棄嬰,有的甚至與當地政府部門勾結,提供偽造的出生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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