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城管的小販崔英杰被判死緩
2007.04.10
北京一名城管人員去年執行職務時,被違規擺賣的小販殺死。被告崔英杰周二被法院判處死刑,獲准緩刑兩年。事件引起社會輿論對城管制度及執法人員權責問題的關注。維權人士認為,死者及被告同是不健全制度下的受害者。
案件周二早上於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宣判,被告崔英杰的律師及父母均有到法院聽判。城管隊則有四人到法庭旁聽,他們離開時表情嚴肅,並無對在現場採訪的記者發表意見,而一直守在法院門口的記者,亦沒有看到死者李志強的家人出現。
辯方律師的助手夏先生表示,由於控方可能會就裁決提出抗訴,律師目前不便接受媒體的採訪,以免影響案情發展。他透露,辯方對裁決結果認為可以接受,至於是否上訴,就要等律師與當事人討論後再行決定。
陪同崔英杰父母到法院的親屬劉先生表示,由於法院限制人數,他只能在法院外等候。他說,崔英杰父母聞判後都忍不住大哭起來,心情很低落。
劉先生說,崔英杰的父母都已五十多歲,擔心在有生之年兒子都不能回家與他們團聚。他們一直想向李志強家人當面道歉,但至今都未能如願。而崔英杰對事件令父母承受沉重的壓力感到愧疚。
而李志強所屬的北京海淀分隊就拒絕就裁決作出回應。
事件發生後引起輿論的高度關注,不少網民表示同情崔永杰,認為他靠自己的勞力謀生,因形勢所迫才犯案。另一方面,事件亦再度牽起有關城管人員這個制度所帶來的問題,包括他們的執法權、執行職務的態度及手法等。北京律師李蘇濱認為,城管人員在執勤時法定權力不清晰,因此常有濫權之嫌。
而關注事件的前中國海洋報記者昝愛宗認為,李志強及崔英杰都是制度下的受害者,事件反映當局要詳細檢討城管這個制度,在基層市民的生存權及城市秩序取個平衡。
去年8月中,北京城管海淀分隊副隊長李志強與同事,扣押了在路邊違法賣烤腸的崔英杰的三輪車。當他們把三輪車抬上執法車時,崔英杰情急之下,以刀刺入李志強的頸部,其後李志強不治。崔英杰被判故意殺人罪,案件於去年12月中開審。(姬勵思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