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城管的小贩崔英杰被判死缓
2007.04.10
北京一名城管人员去年执行职务时,被违规摆卖的小贩杀死。被告崔英杰周二被法院判处死刑,获准缓刑两年。事件引起社会舆论对城管制度及执法人员权责问题的关注。维权人士认为,死者及被告同是不健全制度下的受害者。
案件周二早上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宣判,被告崔英杰的律师及父母均有到法院听判。城管队则有四人到法庭旁听,他们离开时表情严肃,并无对在现场采访的记者发表意见,而一直守在法院门口的记者,亦没有看到死者李志强的家人出现。
辩方律师的助手夏先生表示,由于控方可能会就裁决提出抗诉,律师目前不便接受媒体的采访,以免影响案情发展。他透露,辩方对裁决结果认为可以接受,至于是否上诉,就要等律师与当事人讨论后再行决定。
陪同崔英杰父母到法院的亲属刘先生表示,由于法院限制人数,他只能在法院外等候。他说,崔英杰父母闻判后都忍不住大哭起来,心情很低落。
刘先生说,崔英杰的父母都已五十多岁,担心在有生之年儿子都不能回家与他们团聚。他们一直想向李志强家人当面道歉,但至今都未能如愿。而崔英杰对事件令父母承受沉重的压力感到愧疚。
而李志强所属的北京海淀分队就拒绝就裁决作出回应。
事件发生后引起舆论的高度关注,不少网民表示同情崔永杰,认为他靠自己的劳力谋生,因形势所迫才犯案。另一方面,事件亦再度牵起有关城管人员这个制度所带来的问题,包括他们的执法权、执行职务的态度及手法等。北京律师李苏滨认为,城管人员在执勤时法定权力不清晰,因此常有滥权之嫌。
而关注事件的前中国海洋报记者昝爱宗认为,李志强及崔英杰都是制度下的受害者,事件反映当局要详细检讨城管这个制度,在基层市民的生存权及城市秩序取个平衡。
去年8月中,北京城管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与同事,扣押了在路边违法卖烤肠的崔英杰的三轮车。当他们把三轮车抬上执法车时,崔英杰情急之下,以刀刺入李志强的颈部,其后李志强不治。崔英杰被判故意杀人罪,案件于去年12月中开审。(姬励思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