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抗拒違規收房的農婦面臨再次迫遷
2007.08.02
杭州市一個農婦三年前遭官方違規強收房屋時被公安打傷﹐三年來不斷上訪申訴﹐省級部門已跟進案件並進行調查﹐但至今案件仍未審理完畢﹐而當地官員已聲稱取得新批文清拆房屋。
杭州市西湖區大堵橋村一個農婦葉金娣,於2001年年底獲得西湖區土地管理部門的正式文件批準,蓋建新的樓房。但到2004年初,他們入住後不到幾個月,就收到當地之江旅遊度假區管委會的通告,指政府需要收回該段土地來鋪建道路,強拆她的房屋。
葉金娣的妹妹葉金娥說,他們一家不甘新建的房屋面臨清拆,投訴有關當局的工程是違法項目,就事件多次跟之江管委會交涉。但有關部門不予理會,繼續進行施工。到零四年的三月,當地幾十名公安擅闖葉女士的房屋並將他們一家人拖出,過程中更她姐姐的脊骨骨折,她的姐夫還被羈押八十多天。
其後,他們發現之江管委會不但\x{6ca1}有正式的批文徵收房屋,而且將經國務院賦予的管轄範圍由10平方公里﹐擅自擴大到50平方公里。他們循各途徑不斷上訪。到了同年的7月,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執法局,確定之江管委會並無合法權力收回他們的房屋,命令停止施工。
葉金娥說﹕向國土部門去問,原來這條路他們\x{6ca1}有經過審批,國土資源部指那個碧波楓樺路是用地違法的。
葉金娥說,當時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執法局稱,會等到調查有總結後,再跟他們交代事件,但至今等了三年卻一直毫無音訊。但另一方面,之江管委會與負責當地遷拆事宜的轉塘鎮人民政府聲稱已辦妥新的合法清拆批文,並勒令葉女士一家於八月六日﹐即下週一搬出。
對於他們再次勒令搬遷,葉金娥表示﹐清拆既不合法,他們仍會誓死保護家園。她說﹕按法律規定,那個土地要重辦手續的話﹐違法的要先處理。違法的還未弄好,他們那個新的手續是不可能補辦的,但包括我們的鎮長副鎮長都說他們辦的是合法的。
記者就新批文的問題,訪問負責清拆的轉堂鎮人民政府鎮長吳向前,但他指不會接受訪問。他說﹕“我們現在一定要上頭先審批過才會接受訪問”。
另外,我們亦曾聯絡之江管委會和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執法局,但一直\x{6ca1}有人聽電話。
杭州之江旅遊度假區管委\x{4f1a}於1992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規劃面積10平方公里。2004年作為市政府的派出機構,經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擴大規劃至50平方公里,及後以遊樂設施項目理由,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建造128幢獨立\x{522b}墅、70棟排屋的陽明谷\x{522b}墅,但2005年被國土資源部指違法徵地興建道路。(周欣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