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抗拒违规收房的农妇面临再次迫迁


2007.08.02

杭州市一个农妇三年前遭官方违规强收房屋时被公安打伤﹐三年来不断上访申诉﹐省级部门已跟进案件并进行调查﹐但至今案件仍未审理完毕﹐而当地官员已声称取得新批文清拆房屋。

杭州市西湖区大堵桥村一个农妇叶金娣,于2001年年底获得西湖区土地管理部门的正式文件批准,盖建新的楼房。但到2004年初,他们入住后不到几个月,就收到当地之江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的通告,指政府需要收回该段土地来铺建道路,强拆她的房屋。

叶金娣的妹妹叶金娥说,他们一家不甘新建的房屋面临清拆,投诉有关当局的工程是违法项目,就事件多次跟之江管委会交涉。但有关部门不予理会,继续进行施工。到零四年的三月,当地几十名公安擅闯叶女士的房屋并将他们一家人拖出,过程中更她姐姐的脊骨骨折,她的姐夫还被羁押八十多天。

其后,他们发现之江管委会不但\x{6ca1}有正式的批文征收房屋,而且将经国务院赋予的管辖范围由10平方公里﹐擅自扩大到50平方公里。他们循各途径不断上访。到了同年的7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确定之江管委会并无合法权力收回他们的房屋,命令停止施工。

叶金娥说﹕向国土部门去问,原来这条路他们\x{6ca1}有经过审批,国土资源部指那个碧波枫桦路是用地违法的。

叶金娥说,当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称,会等到调查有总结后,再跟他们交代事件,但至今等了三年却一直毫无音讯。但另一方面,之江管委会与负责当地迁拆事宜的转塘镇人民政府声称已办妥新的合法清拆批文,并勒令叶女士一家于八月六日﹐即下周一搬出。

对于他们再次勒令搬迁,叶金娥表示﹐清拆既不合法,他们仍会誓死保护家园。她说﹕按法律规定,那个土地要重办手续的话﹐违法的要先处理。违法的还未弄好,他们那个新的手续是不可能补办的,但包括我们的镇长副镇长都说他们办的是合法的。

记者就新批文的问题,访问负责清拆的转堂镇人民政府镇长吴向前,但他指不会接受访问。他说﹕“我们现在一定要上头先审批过才会接受访问”。

另外,我们亦曾联络之江管委会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但一直\x{6ca1}有人听电话。

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管委\x{4f1a}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2004年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扩大规划至50平方公里,及后以游乐设施项目理由,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建造128幢独立\x{522b}墅、70栋排屋的阳明谷\x{522b}墅,但2005年被国土资源部指违法征地兴建道路。(周欣报导)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