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上海巿民指稱其巿值約三億元人民幣的一幢商業樓房,被當局以低於一成市價的賠償強迫收回,並於周一早上遭百多人強行拆卸,清拆期間業主被帶到賓館軟禁。業主求助無門,計劃下月兩會期間到北京上訪。(海藍報道)
上海巿前市委書記陳良宇所實施的土地儲備政策下,上海巿北廣場附近一拆遷戶曹兆襄,不滿當局僅以一千九百萬元的低價賠償,收回其巿價三億元的一幢總面積一千多平米的四層高商業用房,並於周一早上,被百多名巿政府官員、動遷公司人員及四、五十名公安,動用八輛卡車及挖土機到場強行遷拆。曹兆襄向本台表示,有關人員早上七時半到達現場後,立即把他帶到地鐵賓館軟禁,擾攘三個多小時才讓他離開。
他說:他們來那麼多人我們搞不過他們的,他們來了五六個人就把我軟禁起來,把我搞到賓館去,不去也不行,他們前拉後推的,你沒辦法。
在遷拆當天,曹兆襄及租戶沒有搬出,因為他們認為賠償不合理,一直未有簽署文件,當局不應強行遷拆。曹兆讓指,當局是在去年十二月發出拆房通知書,他希望以一平方米賠一平方米,但一直未能談妥條件,當局只肯以低於巿價一成作賠償;另外,他還要繳交六百多萬所得稅及營業稅,剩下的一千三百萬元只能買到同一地段五、六十平方米的商鋪。期間,曹兆襄曾嘗試找律師到法院打官司,他們不願意接案件,現在計劃在三月兩會期間到北京上訪。
他說:物權法是在零七年十月一日開始執行,我們動遷是在十月一日以前,所以我們要按物權法以前的政策來做,我找了很多律師,律師說這種事情我們不敢搞的,他們內部有紀律的,不能插手這種事情的。
曾替上海東八塊居民打官司控告上海巿政府及周正毅的維權律師鄭恩寵,對陳良宇任內實施的土地儲備政策,認為有不公平之處,因為拆遷房屋應該是應該是巿場上拆遷雙方的商業行為,現在變成地方政府的壟斷行為;雖然法律制度有漏洞,拆遷戶應嘗試打官司;到法院訴訟仍有合法的講話空間,並且可保留證據。不過,鄭恩寵指,物權法剛推出,跟以前的拆遷法例有予盾之處,當局應加快修訂法例。
他說:以前的拆遷是根據國務院城巿拆遷管理條例,這是二零零一年新修訂,地方國務院這個條例要進行修改,否則沒法執行,因為物權法由全國人大通過,以前是實行國務院條例。
就上海北廣場商業用房賠償不合理,記者致電閘北區土地發展中心,該部門官員表示政府收地有一定程序,不會亂作賠償。
他說:距離肯定存在,那是政府收購儲備;一幢大樓有三個億不可能吧,如果我們收購儲備的話,前面有很多工作要做,做了以後才可以給一個合理的價錢。是不是商鋪或是廠房改建而成,這都要講究。
據了解,曹兆襄在九六年以一百多萬,跟閘北區房地局購買現時北廣場商業用房的土地,後來上海發展該地段成交通樞紐中心,計有三條地鐵車站、火車站、上海汽車站及公交車站,十年來,地價升至三億元。零五年起,上海巿政府按照前巿委書記陳良宇的土地儲備政策收地,但附近四十多戶商鋪均不滿意賠償,最後都遭到強迫遷拆。(海藍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