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业主物业据称市值三亿 当局强征仅赔偿不足两千万
2008.02.18
一名上海巿民指称其巿值约三亿元人民币的一幢商业楼房,被当局以低于一成市价的赔偿强迫收回,并于周一早上遭百多人强行拆卸,清拆期间业主被带到宾馆软禁。业主求助无门,计划下月两会期间到北京上访。(海蓝报道)
上海巿前市委书记陈良宇所实施的土地储备政策下,上海巿北广场附近一拆迁户曹兆襄,不满当局仅以一千九百万元的低价赔偿,收回其巿价三亿元的一幢总面积一千多平米的四层高商业用房,并于周一早上,被百多名巿政府官员、动迁公司人员及四、五十名公安,动用八辆卡车及挖土机到场强行迁拆。曹兆襄向本台表示,有关人员早上七时半到达现场后,立即把他带到地铁宾馆软禁,扰攘三个多小时才让他离开。
他说:他们来那么多人我们搞不过他们的,他们来了五六个人就把我软禁起来,把我搞到宾馆去,不去也不行,他们前拉后推的,你没办法。
在迁拆当天,曹兆襄及租户没有搬出,因为他们认为赔偿不合理,一直未有签署文件,当局不应强行迁拆。曹兆让指,当局是在去年十二月发出拆房通知书,他希望以一平方米赔一平方米,但一直未能谈妥条件,当局只肯以低于巿价一成作赔偿;另外,他还要缴交六百多万所得税及营业税,剩下的一千三百万元只能买到同一地段五、六十平方米的商铺。期间,曹兆襄曾尝试找律师到法院打官司,他们不愿意接案件,现在计划在三月两会期间到北京上访。
他说:物权法是在零七年十月一日开始执行,我们动迁是在十月一日以前,所以我们要按物权法以前的政策来做,我找了很多律师,律师说这种事情我们不敢搞的,他们内部有纪律的,不能插手这种事情的。
曾替上海东八块居民打官司控告上海巿政府及周正毅的维权律师郑恩宠,对陈良宇任内实施的土地储备政策,认为有不公平之处,因为拆迁房屋应该是应该是巿场上拆迁双方的商业行为,现在变成地方政府的垄断行为;虽然法律制度有漏洞,拆迁户应尝试打官司;到法院诉讼仍有合法的讲话空间,并且可保留证据。不过,郑恩宠指,物权法刚推出,跟以前的拆迁法例有予盾之处,当局应加快修订法例。
他说:以前的拆迁是根据国务院城巿拆迁管理条例,这是二零零一年新修订,地方国务院这个条例要进行修改,否则没法执行,因为物权法由全国人大通过,以前是实行国务院条例。
就上海北广场商业用房赔偿不合理,记者致电闸北区土地发展中心,该部门官员表示政府收地有一定程序,不会乱作赔偿。
他说:距离肯定存在,那是政府收购储备;一幢大楼有三个亿不可能吧,如果我们收购储备的话,前面有很多工作要做,做了以后才可以给一个合理的价钱。是不是商铺或是厂房改建而成,这都要讲究。
据了解,曹兆襄在九六年以一百多万,跟闸北区房地局购买现时北广场商业用房的土地,后来上海发展该地段成交通枢纽中心,计有三条地铁车站、火车站、上海汽车站及公交车站,十年来,地价升至三亿元。零五年起,上海巿政府按照前巿委书记陈良宇的土地储备政策收地,但附近四十多户商铺均不满意赔偿,最后都遭到强迫迁拆。(海蓝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