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乙肝带菌者控告东莞港资企业歧视


2007.01.26

一名乙肝带菌者控告东莞一港资企业歧视,要求赔偿五万多元精神及经济损失,法院已立案排期审理。维权人士指大陆劳动合同法常被雇主滥用,当局必须修改法例杜绝雇主歧视行为。

廿三岁化名李飞的原告人,周一入禀东莞市人民法院,控告香港伟易达设于东莞的工厂违反中国《宪法》,剥夺公民就业权和不能歧视乙肝带菌者的规定,向厂方索偿五万多元,以补偿精神上及有关支出的损失。李飞周五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早上刚接获法院通知,已批准立案排期开审,李飞说,一定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李飞去年七月由湖北南下东莞,获香港伟易达集团录用为电子工程师,双方已倾妥合约条款及签署同意书,并参加了工厂的体检,因体检报告指他是乙肝带菌者,工程主管就拒绝他上班,并指双方协议已被取消,李飞感到相当气愤。

李飞到东莞之前,亦曾遭遇受歧视的经历,毕业前他与一间技术学院签订就业协议,本以为毕业后就可以大展拳脚,谁知收到学校发出的体检报告,指他是乙肝带菌者,被学校取消就业协议。当时,李飞并未清楚应有的权利,所以未向学院追究。

李飞的律师周立太表示,过往乙肝带菌者在就业上被歧视的案件,大多以公务员控诉政府部门为主,是次涉及私人企业较为罕见,而法院立案审理,证明社会上对乙肝带菌者的歧视程度,已到达被受关注的阶段。周立太说,法院受理案件后,一般会于法定十五日时间内,通知开审的日期。

本台致电被起诉的香港伟易达集团查询,负责人彭小姐表示,公司至今未收过有关事件的投诉,她指公司已向有关单位了解,暂时未有任何回应。

一直争取乙肝带菌者合法权益的《肝胆相照》论坛,版主陆军表示,大陆从来没有一个部门专注保障乙肝带菌者的权益,当中令人更遗憾的,就在《劳动合同法》的法规上,更极易被用人单位滥用,侵害乙肝带菌者的就业权益。

陆军说,现时大陆约有一亿二千万名乙肝带菌者,他要求有关部门正视就业歧视的案件,以法律约束公司的歧视行为。(冯日遥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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