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帶菌者陳龍控告上海一台資企業歧視
2007.02.28
一名乙肝帶菌者控告上海一台資企業歧視,要求賠償六萬多元精神及經濟損失,法院將於七日內回覆是否受理。代表律師指大陸並沒有《反歧視法》﹐官司獲勝與否存在一定難度,維權人士建議將乙肝納入就業歧視保障範圍內。
廿三歲化名陳龍的原告人,周二透過代表律師入稟上海市人民法院,控告上海一間台資企業昌碩科技有限公司違反中國《憲法》,剝奪公民就業權及不能歧視傳染病感染者的規定,向公司索償六萬多元,以補償精神上及有關支出的損失。陳龍周三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自己一畢業就變成失業,一定要為自己及乙肝帶菌者討回公道。
陳龍前年底畢業於電子信息技術系,他畢業前參加就讀大學與昌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優才計劃,成功通過多次的面試、口試、及筆試,並拿到錄用通知書,雙方更傾妥合約條款,並到醫院進行體檢,其後體檢報告指他是乙肝帶菌者,公司獲悉後隨即與他解除協議,令陳龍感到非常氣憤。
陳龍其後亦試過多次遭受歧視的經歷,但他一直沒有放棄,繼續努力搵工,直至近月他成功獲得一間企業聘用,而公司亦沒有因為有是乙肝帶菌者而歧視他,而陳龍飽受歧視期間,在網上找到為乙肝帶菌者爭取權益的《肝膽相照》論壇,接觸過版主後,知道與他同病相連的個案非常多,所以決定要為自己及其他乙肝帶菌者,在法律途徑上討回應有的權益。
陳龍的代表律師瞿堅指,由於現時大陸相關的法律欠缺,在探討具體賠償問題上可能會較為困難,加上大陸沒有《反歧視法》,被歧視的人想要討回公道,存有一定難度。不過他希望案件能對就業歧視的現狀,帶來一些改變,推進立法進程。
而一直爭取乙肝帶菌者合法權益的《肝膽相照》論壇版主陸軍表示,現時大陸當局正就有關就業歧視法律提出草案,希望改善有關狀況,但草案中並不將乙肝帶菌者納入保障範圍,令他感到相當遺憾。
陸軍又說,現時乙肝帶菌者在學習、就業等方面受到的歧視愈來愈嚴重,至今他收集到的個案,至少涉及六間公司,當中不乏是國際知名的大公司,他呼籲立法機關能成立專責部門,專責處理有關乙肝帶菌者的歧視案件。
過去幾年,先後有數宗涉及乙肝帶菌者,入稟法院控告企業就業歧視的案例,當中大部份屬於公務員控告政府的個案,但結果不是敗訴就是法院不予受理。至於涉及私營企業,一名湖北大學生上月底控告東莞的一家港資企業,法院已正式受理﹔另外,前年五月四川一名大學生,狀告當地一所研究院歧視乙肝帶菌者,最後雙方庭外和解,被告賠償了兩萬多元。(馮日遙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