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找工的貴州青年被治安強迫掛牌遊街
2007.01.25
一名到廣州找工作的貴州青年,被廣州地方的治保人員指為偷竊,把他毆打一輪後,再強迫他掛上紙牌遊街。該名青年聲稱被冤枉,已向派出所報案及投訴。
據廣州《南方都市報》報導,該名青年叫吳星月,半個月前從貴州來廣州找工作,周一晚在網吧上網至零晨3點,在回家途中的一條小路上,被幾輛摩托車上的男子攔住,他們自稱是地區上的治保人員,並強行把他帶回辦公室查問至早上。期間他遭搜身及毆打,隨後被指違反村規,罰款250元。其後,該幾名自稱治保的人員,更強迫他掛著“我偷東西,我沿街遊行”的紙牌,在花都區新華街遊街近半小時。
據目擊者透露,押著吳星月遊街的幾名男子沿途不停毆打他,又高喊“這是小偷,被我們抓到了。”偶爾又迫他跪下,而吳星月就矢口否認是小偷。
當日曾到現場採訪的記者周先生表示,吳星月傷勢不算太嚴重,主要是皮外傷,但吳星月不停向記者表示,他是冤枉的,一定要為自己討回公道。吳星月已向紅棉派出所報案並投訴。
周先生說,由於吳星月剛來廣州不久,暫時寄住在朋友家,無聯絡電話,因此只能等他主動聯絡記者。他又說,強迫嫌疑犯遊街是不合法的,但去年在廣州亦發生過兩三宗。
記者致電紅棉派出所查詢,工作人員承認有人報案,但詳情不便在電話透露。
記者又致電管轄事發地點的新華街道辦,但工作人員以不清楚事件為理由,拒絕回應。
上個月,深圳當局把近百名被捕的妓女及嫖客,押到街頭示眾,在數千人圍觀下公開讀出他們的姓名和籍貫,然後宣判各人行政拘留15天。事件一度引起社會上極大的迴響,有輿論認為,有關的懲罰是封建時代的產物,是不文明及野蠻的行為,更令人有回到文革時代之感。(姬勵思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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