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异见作家郑贻春颠覆政权案控方再有新证据


200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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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周四第二度开庭审理郑贻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案件。审讯于上午九时开始,到下午四时半左右结束。

郑贻春的弟弟郑少春向本台粤语组表示,检察院增加了两项证据,其中一项是郑贻春接受海外传媒采访的录音。但由于控方未能说明如何合法取得这份录音,所以改为以郑贻春的证供,来指证郑贻春勾结外国势力。他说:「添加了两份电话录音,但摆不上台面,没法作证。他偷听我们电话,监视我们。律师也问了,控方这个电话录音的出处。他提不出来自己的合法性,就拿被告人承认作为证据。但我老大不承认,他承认跟人家联系过,但说甚么记不住了。」

郑少春说,郑贻春一直坚持自己是无辜的,但为了息事宁人,在今年四月案件第一次开庭时,作了有罪辩护,希望可以减轻刑罚。控方却反而藉此增加对郑贻春的指控,要求法院再开庭,令到郑贻春对中国政府和中国的法治完全失去信心。他说:「我老大自己说,我是个文人,我是用笔来写作,若果因为笔、因为写了文章,所谓犯了罪,那就是文字狱。中国不是已经没有文字狱吗?思想是无罪的,思想是自由的。若思想可以犯罪,那就违反了中国宪法。我们有人权,有自由。」

郑少春还说,在审讯当天,曾有多辆汽车跟踪他,估计是与一家美国杂志社的中国籍记者准备到法庭旁听审讯有关。该名记者曾与其弟郑晓春通过电话,后来该名记者被公安人员扣查问话超过五小时。而郑晓春也因为电话经常被人监听,精神受困扰,在郑贻春的案件审讯结束后,到了外地散心。

郑贻春现年四十六岁,毕业于大连外语学院,后于营口市外语学院任教。他经常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针砭时弊。去年十二月,营口市公安人员拘捕郑贻春,并搜查其住所,把个人电脑和手提电话等物品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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