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城教师任自元“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开审


2005.10.06

山东邹城县教师任自元的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在上周五开庭审理,任自元的辩护律师张成茂对本台粤语组表示,任自元的父母都有到庭听审。控方起诉任自元的证据包括任自元写的文章、他与人联系的电子邮件的收发内容、以及曾与他讨论过成立 “大陆民主阵线”的人的证词等。

张成茂说,任自元在庭上自辩时表示,他所写的文章,与友人讨论政治议题等这些行为都是为了追求民主自由。而他替任自元辩护时亦是围绕这个中心思想,指任自元只是心里这样想,并没有真正采取行动,因此,不应构成犯罪。

张成茂表示,按照法律规定,颠覆国家政权罪是严重的罪行,一旦被法院定罪,将会判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他会尽力为任自元争取无罪释放。他又说,案件在上周五已审理完毕,预料一个月内会有裁决。

任自元的父亲任汝生对本台粤语组表示,自他儿子被捕后,他当天在法庭内首次见到他,觉得他消瘦了,精神还可以。他不相信儿子有颠覆国家政权的能力,若儿子被判有罪,届时他会提出上诉。

27岁的任自元,被捕前是山东省济宁地区邹城的语文老师,他经常参与网上论坛的讨论,其中不少谈及中国民主发展。他亦曾写过“民主之路”的小册子,但并没有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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