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方在張林絕食二十八天後同意不強迫他做苦
2005.10.13
被中國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入獄五年的安徽異見作家張林因為不滿在監獄的不公平待遇,自上月一日開始絕食抗議。
張林的妻子方草本周四向本台粵語組表示,由於監獄拒絕向她透露張林的情況,又不讓她到監獄探望張林,她委託了一名律師於本周二前往蚌埠市第一看守所會見張林。張林已於上月二十八日恢復進食,但目前身體仍然非常虛弱,需要留在監獄的病房休息。
方草說:“他現在還在病房,因為他已經絕食二十八天,很虛弱,沒有力氣。他心臟不好,經常出現麻痺癥狀。而且在這二十八天,他們經常給他迫吃,用管子插在鼻孔裡,所以胃經常出血。鼻子也經常出血。”
方草說,雖然獄方同意不強迫張林做出口產品的工作和長時間勞動,但仍然拒絕讓張林與家人通信,也不允許他看書、看報紙和寫文章。方草說“:現在不讓他勞動,稍為好一點,但是還是不能與家人通信,看書、看報都不可以。”
張林已於上月初與二審法官見面,作了二審辯護。按照中國的法律,法官須於受理案件後一個半月內,即是本月十五日前宣判。方草本周四上午曾到法院打聽宣判日期,但法院的職員多番阻撓。她說:“若公開宣判的話,我應該可以去。但這個法官說我不可以去。他說他沒有義務和權力通知家屬去。我今天早晨也去了,我擔心他們簽公告來,但不打電話告訴我,結果到他們那裡,被他們門衛阻撓,不讓我進去看。等了半小時才能進去,也沒看到。他們沒有貼出來,有可能故意不貼出來。”
方草說,由於代表律師莫少平目前身處外地,不能親身到法庭聽宣判結果,她希望法官能按照法律辦事,讓家屬到法庭旁聽宣判。
莫少平的助手謝偉向本台粵語組表示,他們已向法院遞交了二審書面辯護書。他們曾要求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就二審開庭,但法院最終決定不開庭,他對此感到失望。(他說:“因為不開庭審理,二審法院祇是就一審材料,包括庭審和律師辯護意見,對文字上東西的理解。若開庭審理,律師可讓法官更清楚瞭解辯護意見。”)
張林現年四十二歲,畢業於清華大學。他曾因為參加八九年民運,被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入獄兩年。他近年專心寫作,一年多裡發表了約二百篇文章,其中不少是批評中國共產黨的。
今年一月,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指稱張林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將他拘捕。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七月裁定張林罪名成立,判入獄五年。張林不服判決上訴。他目前關押於蚌埠市第一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