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威脅芳草如果繼續在海外發表文章就拘捕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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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蚌埠公安國保大隊﹐最近以威脅到政府利益為理由﹐禁止異見人士張林的妻子繼續在海外發表她的日記﹐並威脅要拘捕她。張林的妻子現時靠稿費為生﹐如果不不讓發表文章,她不知如何維持生活。

蚌埠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周一下午傳召了正在獄中服刑異見人士張林的妻子方曹芳,警告她不要再以筆名“芳草”向海外媒體發表她的日記。芳草引述國保官員的言論,指她的日記損害了政府的利益,因此警告她不要繼續發表,並威脅說,如果她繼續發表日記,將會拘捕她。

芳草在周二接受本台粵語組記者訪問時,質疑當局禁止她發表日記的法理依據,她指她的日記並無批評政府,純粹抒發她對她丈夫的思念,以及一些個人感想,這只是行使《中國憲法》賦予公民享有的言論自由。

她又指,現時她靠公開發表日記所得的稿費維持生活,當局令她失去工作,又不讓她發表文章,她不知她日後可以如何維持日常生活開支。她說﹕現在我是靠在海外發表文章維生,現在公安不讓我發表文章,又說如果有錢由海外來也要截住,那麼我怎樣維持生活?我要求公安給我生活費,他們又不會給的。

本台記者,向蚌埠公安國保大隊查詢時,當值的官員聽到記者就芳草被警告一事作出查詢,立即以聽不明為理由斷線﹕“對不起,我們還是聽不懂你在問什麼,謝謝了,再見。”

由海外學者,以及流亡海外民運人士組成的中國信息中心發表聲明,指責當局的做法違反法律,公安知法犯法,濫用權力。信息中心又指責,當局為了阻止芳草在公開發表的日記中,透露監獄違反人權的情況,不惜以芳草一家三口的生計作要脅。

芳草的丈夫張林,由一九七九年在清華大學讀書時,已經參與民主運動,在一九八六年、一九八九年和一九九三年,都曾經因為籌組民主運動而入獄。在一九九七年,曾獲准流亡美國,但在一九九八年回國,之後又被判入獄。在二零零一年出獄後,積極在網上發表文章,在兩年前因參與紀念趙紫陽的活動,被當局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入獄五年。

而張林的妻子芳草,由去年開始,在互聯網上發表芳草日記,表達她對她丈夫的思念,以及向外界公開張林在獄中的狀況,包括張林在獄中絕食,以及在監獄受迫害的情況,對外公開。(李建軍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