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辦理刑滿釋放證明


200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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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外就醫身分流亡美國的中國89學運領袖王丹,在中國的十一年刑期周二屆滿,他的父母已替他辦理了刑滿釋放證明。王丹表示他已委託家人向中國政府提出發還護照,允許他返國探視父母家人的要求,目前正等待中國當局的回覆。

目前在台北進行短期訪問的王丹周二發表新聞稿稱,在他的刑期屆滿前幾日,中國當局於上周五通知他的父母,於本周二親自到遼寧省錦州監獄辦理刑滿釋放的手續。他的父母已在周二到錦州監獄,辦妥了他的刑滿釋放手續。

王丹接受本台普通話組訪問時稱﹐從中國政府制訂的法律的角度上說,他已正式恢復人身自由,回國方面沒有任何法律上的困擾,這對他很有意義,就是真正得到自由。他呼籲中國當局讓流亡海外的中國異議人士得以回國,並表示,在三四個月前,他已委託家人向中國政府提出發還護照,允許他返國探視父母家人的要求,但至今仍未有任何回覆。

王丹還說,回國權不僅僅是他個人的問題,畢竟他還年輕。實際上有些流亡人士年事已高,身體也非常不好,這是一個非常迫切的問題。他希望海內外關心中國發展的人士,也來關心這個問題,至少幫助那些年事已高的流亡人士,早日落葉歸根。

王丹在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顛覆國家罪”正式逮捕,同年十月底被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八日被當局以“保外就醫”的名義遣送美國,至今不能返回中國。在此之前,他於一九八九年因參與民運,被中國公安部通緝,一九九一年被北京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四年。(潘加晴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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