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濤上訴駁回仍要坐監十年
2005.07.12
師濤的家人本月初收到師濤的二審裁判書。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維持一審判決,裁定師濤非法為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十年。
師濤的弟弟師華向本台粵語組表示,家人對判決感到失望。師濤堅持自己無辜,希望家人盡力為他申訴。他說:「他明顯瘦了。這消息對他打擊很大。他希望我們繼續採取任何正常訴訟手段申訴下去,太冤枉了。我母親打擊也很大。她六十多歲了,本來身體就不好,這兩天才好一點。」
師濤的代表律師莫少平向本台粵語組表示,這次二審程序有多處違法。法院不僅在沒有充份理由下決定不開庭審理,還竟然在未收到辯方的二審書面辯護詞前,就已作二審裁決,程序上完全不合法。他說:「我們的辯護意見是六月十三日當面交給二審法官的。但二審裁決書在六月三日就簽署出來了。換言之,在他撰寫二審裁決書時,根本沒有看見辯護律師的意見。按照中國法律規定,二審沒有開庭是要有一定條件和程序。二審開庭是原則,不開庭是例外。」
莫少平說,辯方曾書面要求法院就二審開庭,但法院一直沒有回覆。他擔心郵寄失誤,又親自前往湖南長沙,當面向法院遞交書面辯護詞,並向法官簡單陳述了辯方的意見。但法官在二審裁決書中,只重複一審辯方律師的觀點,顯然沒有考慮二審辯護意見,也沒有按照程序訊問上訴人,所以這次二審毫無意義。他說:「這是很荒唐的一件事。按照最高法院的規定,法官同意或不同意辯護律師的意見,也應在裁決書列明辯護律師的意見。可是他根本沒有看我們的辯護詞,所以他沒有列我們的辯護意見,還張冠李戴地把一審辯護律師的觀點列在二審裁定書上。二審訊問被告是必定程序,無論開庭不開庭,法官一定要當面見師濤,問他上訴的理由是甚麼,但據我們瞭解,二審法官根本沒有去見過師濤。」
莫少平已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一份律師意見書,指出二審不合法的地方,要求法院裁定二審判決無效,重新展開上訴程序。
師濤現年三十六歲,是一名獨立作家和記者。他曾出版多本詩集,以及替多家媒體工作。去年初,師濤在湖南當代商報工作期間,曾報道當地官員貪污的新聞。去年十一月,山西和湖南國安局人員聯合在山西太原市拘捕師濤,把他押送到湖南長沙市關押。
師濤原本委託了上海律師郭國汀為他辯護,但郭國汀於今年二月突然被上海司法局吊銷執業牌照一年,於是改由郭國汀同一律師行的另一名律師代表出庭,並且由無罪辯護改為有罪辯護。
今年五月,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師濤非法為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名成立,判入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