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利诱被判刑的环保人士曾建余不要上诉
2007.02.16
曾任四川省泸州市人大代表的环保人士曾建余被控涉嫌诈骗,在秘密审讯下裁定罪成判刑两年半。当局向其家人提出以房子及工作为交换条件,要求他们不要提出上诉。曾建余及家人不为利诱所动,决定上诉。
泸县法院于上周四早上裁定曾建余“诈骗”罪成,判刑两年半及罚款一万元。当日下午家人才获通知有关的裁决,并于翌日告知律师裴家勤。裴家勤向法院查询时被告知是曾建余不请律师,要自己辩护。
曾建余的妹妹曾丽与律师于周四前往泸州看守所见曾建余,但家人却不准进入。曾丽表示,事后律师告知,曾建余在见律师时情绪很激动、很气愤,他告诉律师,从来没有说过不请律师,是当局非法剥夺律师为他在一审出庭辩护的权利,他只好采取绝食抗议,争取与律师见面。但律师与曾建馀会面10分钟后,遭看守所的人员强行终止。律师提出强烈抗议亦无效。
曾丽说,当局不断向家人施压,威胁他们不能向外透露案件,最近又向家人承诺只要曾建余不上诉,日后可以给他一套房,及优先为他儿子安排工作。不过,曾建余坚决要上诉,律师把上诉状递交与泸县法院。曾丽又说,哥哥是被冤枉的,而法院的做法明显就是侵犯人权。
记者致电曾建余的律师裴家勤,但他不愿意作任何回应。
记者又曾多次致电泸县法院及泸州看守所,但都无人接听。
关注事件的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批评泸州司法当局秘密审判曾建余,是严重违法的行为。他呼吁有关部门必须行使监督责任,立即依法宣布泸县法院对曾建馀的一审判决无效。
曾建余在1992年当选泸州市人大代表,并于1997年连任,一直致力保护环境及维护公民权益。2001年他被当局以“诈骗罪”判刑一年,于2002年9月出狱。近年,曾建余就江北火电站非法征用农地及污染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就此发表报告,引起各界关注。去年12月初,国家环保总局确认江北火电站是全国十五大污染源之一。曾建余于去年12月中突然失踪一周后,当局才通知家人已对他刑事拘留,并于12月25日,以涉嫌“诈骗罪”将他正式逮捕。(姬励思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