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正學被浙江法院以煽動顛覆罪判刑三年
2007.04.13
浙江省行為藝術家嚴正學﹐週五被法院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待刑三年﹐律師認為雖然判刑較預期為輕,但控罪在法理上根本不能成立,他與嚴正學商討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台州市中級法院周五就嚴正學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把原來的控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並裁定罪成,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嚴正學的辯護律師李建強周五對本台粵語組表示,若按照原來“顛覆國家政權”的控罪,判刑可在十年有期徒刑或以上。現時法官以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來量刑,他相信是法院某程度上接受律師及當事人辯護的內容。雖然判刑較預期輕,但控罪在法理上根本不成立。
李建強表示,他在上午才接到法院開庭宣判的電話通知,根本無法趕到法庭。他對未能前往聽判感到遺憾,對法院沒有按規定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律師感到無奈。
李建強又說,法官對他說嚴正學當場表示不準備上訴。但法律規定當事人有十日的期限,待他研究過判決書及與嚴正學商討後,再決定是否上訴。他將於下周前往台州會見嚴正學。
到法院聽判的嚴正學妻子朱春柳表示,判刑雖然較預期輕,但想到丈夫要坐牢,就感到很難受。她說下一步要等律師見過丈夫後再作打算。
現年64歲的嚴正學是中國資深的行為藝術家,1989年曾被北京圓明園畫家村的畫家推為村長;1993年因起訴北京公安局侵犯人權,遭強制勞教,1996年3月獲釋。近年嚴正學一直為農民和工人等弱勢群體維權,因而觸怒當局,曾多次被秘密拘留。去年10月,遭台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刑事拘留。案件於上周四審結。(姬勵思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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