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学被浙江法院以煽动颠覆罪判刑三年


200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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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行为艺术家严正学﹐周五被法院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待刑三年﹐律师认为虽然判刑较预期为轻,但控罪在法理上根本不能成立,他与严正学商讨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台州市中级法院周五就严正学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把原来的控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改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并裁定罪成,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严正学的辩护律师李建强周五对本台粤语组表示,若按照原来“颠覆国家政权”的控罪,判刑可在十年有期徒刑或以上。现时法官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来量刑,他相信是法院某程度上接受律师及当事人辩护的内容。虽然判刑较预期轻,但控罪在法理上根本不成立。

李建强表示,他在上午才接到法院开庭宣判的电话通知,根本无法赶到法庭。他对未能前往听判感到遗憾,对法院没有按规定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律师感到无奈。

李建强又说,法官对他说严正学当场表示不准备上诉。但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十日的期限,待他研究过判决书及与严正学商讨后,再决定是否上诉。他将于下周前往台州会见严正学。

到法院听判的严正学妻子朱春柳表示,判刑虽然较预期轻,但想到丈夫要坐牢,就感到很难受。她说下一步要等律师见过丈夫后再作打算。

现年64岁的严正学是中国资深的行为艺术家,1989年曾被北京圆明园画家村的画家推为村长;1993年因起诉北京公安局侵犯人权,遭强制劳教,1996年3月获释。近年严正学一直为农民和工人等弱势群体维权,因而触怒当局,曾多次被秘密拘留。去年10月,遭台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刑事拘留。案件于上周四审结。(姬励思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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