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耿松被禁止在蒐證期間和律師會面


2007.09.21

目前正被公安扣查的杭州異見作家呂耿松被禁止在蒐證期間和律師會面﹐有法律界人士指當局的做法有違法律精神。

杭州異見作家呂耿松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八月被當局拘捕﹐他的妻子汪雪娥在上週日接到經辦案件的西湖公安分局通知﹐指由於呂耿松的案件涉及國家機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決定不准予聘請律師﹐案件在偵察期間不准律師介入。

汪雪娥在接受本臺記者採訪時表示﹐呂耿松在公安局受審期間被禁止和律師及家人見面。起訴資料只能靠他自己在獄中向辦案單位提供﹐即使他在審訊期間受到逼供或虐待﹐外界亦無從得知。

廣州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在拘留到起訴期間﹐假如公安蒐集到的證據不足﹐可能會放棄對呂耿松的起訴。而在這段時間裡面律師有權替當事人進行調查取證﹐公安透過九十六條禁止律師介入該案﹐不排除是為了在蒐證過程中偽造證據。

本臺國語組在較早前採訪了呂耿松委託律師莫少平﹐他表示按中國法律規定﹐一個事項是否涉及國家秘密﹐不是由公安機關決定。而是需要由國家保密部門鑒定﹐因此他質疑公安局開出這份通知書的法律依據。

呂耿松在上個月二十四日被公安召去問話﹐其後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正式逮捕。

呂耿松曾在當地的高等公安專科學校任教﹐後來因從事民運活動在1993年被開除公職。今年來他活躍於文壇﹐專門撰寫評擊政府的文章。(畢子默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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