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耿松被禁止在蒐证期间和律师会面


2007.09.21

目前正被公安扣查的杭州异见作家吕耿松被禁止在蒐证期间和律师会面﹐有法律界人士指当局的做法有违法律精神。

杭州异见作家吕耿松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及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八月被当局拘捕﹐他的妻子汪雪娥在上周日接到经办案件的西湖公安分局通知﹐指由于吕耿松的案件涉及国家机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决定不准予聘请律师﹐案件在侦察期间不准律师介入。

汪雪娥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吕耿松在公安局受审期间被禁止和律师及家人见面。起诉资料只能靠他自己在狱中向办案单位提供﹐即使他在审讯期间受到逼供或虐待﹐外界亦无从得知。

广州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在拘留到起诉期间﹐假如公安蒐集到的证据不足﹐可能会放弃对吕耿松的起诉。而在这段时间里面律师有权替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公安透过九十六条禁止律师介入该案﹐不排除是为了在蒐证过程中伪造证据。

本台国语组在较早前采访了吕耿松委托律师莫少平﹐他表示按中国法律规定﹐一个事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不是由公安机关决定。而是需要由国家保密部门鉴定﹐因此他质疑公安局开出这份通知书的法律依据。

吕耿松在上个月二十四日被公安召去问话﹐其后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正式逮捕。

吕耿松曾在当地的高等公安专科学校任教﹐后来因从事民运活动在1993年被开除公职。今年来他活跃于文坛﹐专门撰写评击政府的文章。(毕子默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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