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县规定有初中毕业证者才能领劳务证和结婚证


2007.03.30

福建省平和县最近推出有关教育的新措施,规定未取得初中毕业证者将不获发劳务证、结婚证、驾驶证等。当地教育部门称新规定目的是要严控辍学,但有家长批评此举侵犯人权﹔亦有舆论担心新措施会成为学校敛财的工具。

据《东南快报》报导,平和县政府于两个星期前发出通知书,规定辍学的适龄儿童及少年必须到职业学校接受技术培训,以完成9年义务教育的责任。凡未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青少年,将不会获发劳务证、结婚证、驾驶证等。

该报近日收到平和县的黄女士的投诉,指她的儿子原在平和二中读初三,因不爱读书,春节后的新学期就辍学,前往广东打工。约10天前,她收到学校发来的通知书,及儿子班主任打来的电话,指如果不交650元,她儿子就拿不了毕业证,以后还办不了结婚证、驾驶证等,黄女士认为这明显是在威胁家长拿钱买毕业证。

平和二中的曾老师在接受本台粤语组查询时表示,650元是要将学生转送往职业学校就读所需的费用,并非发证书的费用。曾老师又说,校方是直接把钱交给职校,由职校开发票给学生。

平和县教育局的赖先生表示,由于县内初中生辍学的情况近年有上升的趋势,为了遏止这种趋势,因而实行有关的新措施。他承认新规定有不完善及不清晰之处,有待改善。

但有舆论担心新措施会成为学校敛财的工具,赖先生表示,他们会严密监控,一旦发现必定会严肃处理。他又说,新措施普遍受家长欢迎。

不过,有家长就批评新措施侵犯人权。他认为,要遏止辍学的风气,应从改善学校的教学质素,及鼓励家长与子女多沟通等途径著手。亦有网友形容有关的规定为荒唐。(姬励思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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