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副委員長盛華仁﹕鄉鎮直選違憲
2006.08.31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盛華仁在最新一期《求是》雜誌發表的文章中指出,近年部分縣市試行的鄉長、鎮長直選,並不合符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因此他指將會舉行鄉長、鎮長換屆選舉的地區,不應再自辦直選。
他在文章中指西方敵對勢力有意利用正舉行的地方基層選舉上搞滲透,大做文章,因此地方選舉必須在黨中央領導下舉行。
有份策劃中國首次鄉長直選的前國務院官員,現任世界與中國研究所所長李凡,周四接受本台粵語組訪問時指,由於今年有很多縣市都希望搞鄉長鎮長直選,中央怕控制不了,才會下達文件干預鄉長、鎮長直選。
不過李凡指出,中國實行鄉鎮長直選,擴大民主是大勢所趨,而步雲鄉由一九九八年至今,搞了八年直選亦證明直選相當成功。他認為中央應該讓試點鄉鎮,繼續搞直選。他說﹕不鼓勵做也好,也應容許一些地方做一些試點,摸一摸經驗,因為從長期來說符合未來發展方向。而未來發展方向是逐步擴大民主範圍,逐步擴大直選範圍,而鄉鎮長直選應該在考慮之中。
據李凡透露,由於中央下達文件指令,作為鄉長直選試點的步雲,有可能在下屆無法舉行直選換屆。
而一直都參與基層選舉研究的成都大學法學講師王怡認為,如果當局願意好好落實鄉鎮兩級人大代表直選,讓公眾自由選擇人大代表,這種情況都還不算民主倒退。但現在基層人大代表選舉經常受當局干擾,基層民主難以落實。而中央應該容許民眾討論基層選舉的前途。
王怡說﹕他的政策道理的前提是,第一,目前選舉制度沒有真的實行,第二,老百姓有民主訴求,推動憲政改革是有一定正當性,當局應該接納民眾的訴求,以及容許百姓有討論的空間。
在未來兩年,除了區、縣兩級會舉行人大代表直選,不少的鄉和鎮都會舉行鄉鎮長選舉,根據現有地方組織法的規定,鄉鎮長是由當地的地區人大代表選出。但四川、雲南、廣東有多個縣市,在過去十年都試辦鄉鎮長直選。(李建軍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