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未经开庭审理即宣判江山夫妇败诉
2006.09.25
深圳社区维权人士江山与他的太太,入禀法院控诉罗湖区选举委员会拒绝他们参选区大人代表的案件,原定于周一早上开庭审理。但上周五突然有法院人员到他们家中,将江山夫妇带到居委会﹐当场宣判江山夫妇败诉,江山斥责法院违反选举法。
罗湖区人民法院于上周四向江山发出开庭传票通知,就他与太太夏荣霞控告罗湖区选委会剥夺他们参选区人大代表的案件,定于周一早上开庭审理,但上周五中午,突然有大批公职人员包括公安、法院人员到江山家,强行将他与太太带到居委会,居委会人员要他们签收《选民资格通知书》,确认他们有“选举权”,但随即有法院人员,劝他们撤回控诉,被江山一口拒绝,法院人员竟然当场宣判江山败诉。
江山周一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对法院的做法非常愤慨,指法院竟违反选举法。
江山说,居委会向他们发出选民资格通知书,即表示居委会已承认理亏,表面上他已获得初步胜利,但仍希望透过法律程序、获法院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利,但完全想像不到,当局竟使出如此悲劣的威吓手段,不单止操纵选举、还彻底地剥夺公民的诉讼权利。
江山说,仍不会放弃与律师商讨是否有任何再上诉的机会。周一早上已获得选民登记证的江山及他太太,已决定周五人大代表投票当日,前往投他们心目中候选人一票,他呼吁支持他的五百多名选民,当日可以选择投他建议的候选人一票。
本台致电罗湖区法院查询,一名秘书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周一早上并没有就江山一案开庭,因为法院就案件已作出判决。
江山与他的太太上月自荐竞选罗湖区人大代表,但提名期于十三日结束,他与太太的名字都没有出现在候选名单上,当局为了阻挠他们参选,又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包括要他们出示房产证件,另外,又多番阻挠江山所属小区的数十人,登记成为选民的权利。(冯日遥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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