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环保人士控环保总局要求停怒江工程
2006.06.23
四名中国民间环保人士委托北京的律师,本周初向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发出律师信,要求环保总局下令停止云南省怒江的水利勘探工程,并公开有关环境评估报告。
准备起诉环保总局的北京环保人士姚遥向本台粤语组表示,民间团体早于去年已发现有水利公司在怒江进行勘探工程,破坏怒江一带环境。他们曾两度向环保总局发出律师信,要求环保总局彻查及下令工程停止,但得不到满意回覆。他们担心政府在没有谘询下私下批准怒江水坝工程。他说:“虽然这个工程谈了很久,但有关工程的细节我们完全不了解。目前祇是一小部份利益集团所作出的决策。建设公司肆意开发严重破坏环境和景观。但对于这些前期工程,环保总局没有明确制止。”
姚遥说,怒江沿岸有国家环境保护区和世界自然遗产,若兴建水坝,这些地区可能会被淹没。环保人士曾多次要求环保总局公开有关环境评估报告,但环保总局以报告内容涉及国家机密为理由拒绝。
接受环保人士委托的北京律师陈岳琴说,目前在怒江进行的勘探工程破坏了怒江的自然环境,违反了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环保总局有责任去调查和制止。她说:“有关政府部门一直采取一种关起门来做决策的做法,公开和透明度不够,我们无法了解政府是否已经批准了工程。环保总局主管整个国家的环境保护,他赋有法定职责,对于破坏和污染怒江这样一个国家环境保护区,应该履行其职责。”
陈岳琴说,他们已要求环保总局于本月底前给予满意答覆,否则他们将提出诉讼。
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司长祝兴祥对本台表示,已收到律师信,并已回覆。环保总局会派人调查。他强调,怒江工程仍未落实,环保总局也没有收到任何工程申请。他说:“他说工程已经开始了,我们没有发现任何?象。他所说的可能是前期考察工作,是否有动土,我们会派人去了解。我们没有让他们动。”
不过,祝兴祥承认,环保总局已进行过环境评估,认为兴建四级水坝并没有问题。他说:“上游自然环境保护区和自然遗产,我们早就说了不能开发,现在谈的开发是下游。环保总局评估开发四级应该是可以容许的,因为要考虑经济发展。”
怒江水利工程多年前由云南政府提出。二零零三年,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过报告,提议在怒江中下游兴建十三级堤坝,为云南和周边地区供电,预计总装机容量逾两千一百万千瓦,比三峡工程的一千八百二十万千瓦还要大。但由于环保组织的大力反对,总理温家宝于前年下令把计划搁置。专家建议把堤坝数量减少至四级,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张丽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