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法庭维持对中国蛇头的原判


2004.10.22

荷兰的法庭在今年5月11日对涉嫌造成58名中国籍非法移民在英国多佛尔港口偷渡案中惨死的9名被告作出宣判﹐其中7名被告被判有罪﹐最高被判处入狱10年。法庭是以协助过失杀人罪、偷运人口和参与有组织犯罪集团等罪名﹐对这7名被告做出判决的﹐法庭认为过失杀人罪的罪名不成立。

此前,英国的法庭院亦裁定﹐与此案有关的荷兰货车司机瓦克尔过失杀人罪名成立监禁14年。

这7名被告不服上诉﹐荷兰的上诉法庭周四就作出裁决﹐对这7人的刑罚维持原判。

据法新社报导﹐另外,同案件的两名男子被控参与了多佛尔港惨案﹐被法庭分别判刑4年和5年﹐其中一人是从6年刑期改判5年﹐不过法庭就没有公开这两人的身份。

然而,最引人注目的是﹐这家荷兰上诉法庭裁决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控方所称的人口走私集团头目郑翠萍(或称大姐萍)直接参与了多佛尔人口走私案。控方要求判处郑翠萍10年监禁﹐但上诉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判决﹐对其判处三年的有?徒刑。据法院表示﹐尽管有很多证据显示郑翠萍参与了许多其它人口走私活动﹐但没有足够的直接证据显示她卷入了多佛尔案。

据调查报告所指﹐被人口贩子称为是欧洲最大蛇头的郑翠萍﹐在2002年5月被捕。不过,她一直否认自己参与过任何人口走私活动。由于她在等待法院裁决期间已经被拘留了超过三分之二的刑期﹐按照荷兰的有关法律她可能会立即被释放。

2000年6月﹐英国多佛尔港当局在一辆运送西红柿的大货车里发现58名窒息死亡的中国偷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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