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陳光輝在服刑期間腦部受損變成植物人


2005.02.08

江蘇法輪功學員陳光輝因為修練法輪功,於二零零一年被判勞教一年半,後來又被法院以利用邪教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入獄八年。

去年八月四日,陳光輝服刑的監獄蘇州監獄,突然派人前往相隔七小時車程的連雲港,把陳光輝的妻子鄭學紅及其兒子接到蘇州。監獄聲稱,陳光輝在監獄裡撞牆自殺,導致腦部嚴重受損,被送到蘇州市第一醫院治療。

不過,在鄭學紅抵達醫院時,陳光輝已昏迷。七個月來,陳光輝都沒有甦醒。醫生說,三十九歲的陳光輝已變成植物人,康復機會僅是千分之一。

陳光輝的父親去年底曾向監獄和省司法部等多個部門,替陳光輝申請保外就醫,但當局以“自傷自殺不能保外就醫”為理由,拒絕了申請。

鄭學紅最近委託上海律師敦國汀,向監獄申請保外就醫。敦國汀本周一去信蘇州監獄、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江蘇省監獄管理局和中國司法部,要求當局批准陳光輝保外就醫。

敦國汀向本台粵語組表示,以往申請保外就醫,他會按部就班,先向監獄申請,被拒後才向高級部門申請。但這次的情況特殊,因為陳光輝已變成植物人,他的家人希望盡量爭取時間陪伴陳光輝。(他說:通常情況,我們是一級一級來,先向監獄申請,監獄不理睬或駁回,我們才向上一級申請。我們這次是被迫的,沒辦法,一次性全部同時申請,因為時間不能拖。她的妻子想盡最後努力,把他轉到自己家附近的醫院,因為她還要帶孩子,她不能?下那邊,跑到蘇州來。)

敦國汀說,根據醫生診斷,陳光輝的左腦和右腦兩側均有骨折。若按照監獄所言,如果陳光輝是撞牆自殺,他的兩側腦部同時骨折的機會應該很低。敦國汀希望,當局不要再以自殺為理由拒絕陳光輝保外就醫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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