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高智晟呼籲胡錦濤和溫家寶立即制止對法輪功信徒的大規模迫害
2005.10.19
中國著名的維權律師高智晟接受本台粵語組訪問,表示近一個多月收到大量來自多個自省市,關於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申訴,一星期就收到幾十個申訴電話。他在本月中親自到申訴最多的山東省煙台和文登市了解情況。當地不少法輪功學員表示再次受到大規模、有組織的迫害,有些被迫害致死,有些變成殘廢,有些被監禁,有些下落不明。所以他向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和總理溫家寶發出公開信中,詳細描述了他近期搜集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個案,要求立即制止這種迫害。
高智晟說,採用公開信的形式來爭取,是一種痛苦的方式,因為中國的法律價值已死,不能靠法律向受害者施以援手。他說﹕“中國的法律價值已經死亡,尤其是在保護公民法律權益方面,法律價值是不存在的,才會導致這類嚴重侵犯人權,侵犯公民基本法律權益的事件。這樣違反法律,違反基本人性的事件發生後,我們痛苦的選擇向國家領導人寫信,而不是施予法律援手,因為法輪功問題一律不准進入訴訟程序。除非他要治你罪,就會通過法律程序把你送入監獄。”
高智晟認為,胡錦濤和溫家寶是願意做一些符合文明價值的事,但他亦相信,在中國現行的體制內,胡溫的個人作用非常有限。他說﹕“想看看兩位在當今中國最有力量的人,也最有責任改變現狀的人,對這封信有何反應。如果他們沒有反應,會再進行大規模調查,包括對政府進行調查。”
高智晟說,他發表公開信後,今日曾經有安全部門的朋友打電話忠告他,又質疑他為何只聽一面之詞,而不去政府方面調查。高智晟認為,如果他要公開調查政府,很可能會受到暴力阻止,而且政府也不可能會配合調查。
被問及是否擔心自身的安全,高智晟說,在進行調查之前,他已經審慎考慮過這方面的問題,但在這個民族大義的問題上,還是應該選擇把說話喊出來。
高智晟在公開信中指出,中國是《世界人權宣言》的締約國,而中國現行憲法第三十三條也載入“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他指出,無論是國際法準則還是中國自己的根本法,都絕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侵犯人權,以及慘無人道地迫害本國同胞。